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上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3、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4、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组织开展对全市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5、参与拟订我市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参与民族地区的有关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
6、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7、研究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艺术、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并承办有关事务。
8、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
9、参与拟订全市少数民族人才培训规划;联系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等工作。
10、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接待国内少数民族团体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1、指导和检查全市地方政府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
12、承办省民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部门职能:主要承担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等。
2、机构情况:单位内设5个科室。
3、人员情况:上年年末在职15人,今年年末15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总计2193160.54元。其中:
行政运行经费1367242.54元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46000元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0000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2780元
行政单位医疗57138元
其他扶贫支出100000元
2、本年支出总计1907705.54元。其中:
行政运行费1360415.54元。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17372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2780元。
行政单位医疗57138元
3、上年末基本支出结余104350元,本年末基本支出结余385455元
(二)“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运行费19099元。
3、公务接待费:无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898.52元,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详见后附决算表)。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固定资产540986.2元,资产基金540986.2元。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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