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依托“五个振兴”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赋能蓄航

  • 时间:2022-06-0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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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静宁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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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依托“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依托组织振兴,改善民族村庄面貌。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纵深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四抓两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法治培训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育,探索开展“五会”村民自治模式,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确保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苦有地方诉、事有地方办。累计培育“党建+”示范点11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结合开展“无诉讼乡村”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累计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1000 余次。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8 个、省级156个,市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乡镇2个、试点村6个,探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步伐。

依托产业振兴,激发民族团结“新动能”。大力扶持各民族乡村发展苹果、畜牧养殖等支柱产业,努力实现果提质、牛扩量、菜突破,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全县新植补植改造果园6万亩,建成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2000亩,高标准建成葫芦河城川至威戎等3个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集中打造平凉红牛标准化养殖示范乡镇和30个示范村,新增养牛1.5万头以上。建设日光温室63座、塑料大棚265座,种植蔬菜7万亩,扶持发展玉米、洋芋、小杂粮等旱作农业85万亩,完成马铃薯种植42.64万亩。线上线下销售静宁苹果、烧鸡大饼等农特产品7373.7万元。认真落实稳岗就业优惠政策,安置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5349个,转型认定乡村就业工厂42个、帮扶车间22个,吸纳“三类户”就业974人,多渠道促进群众增收。

依托文化振兴塑造乡村文明“新风貌”。全面实施“文化+”战略,坚持把弘扬“红色文化”“苹果文化”“民族文化”作为民族团结凝神铸魂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35°苹果谷工程,建设葫芦河流域田园综合体,打造成纪故城大遗址公园和界石铺高堡等3个省级旅游示范村。实施“无访、无案、无毒、无邪”和“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庄”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开展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禁赌禁毒会、爱心志愿会等“五会”村民自治模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多方培育文明乡风,评选文明村100个、文明家庭1000户、道德模范10000人,表彰奖励“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文明家庭”“致富能手”等先进模范 687 人(户),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精神面貌。

依托人才振兴,激活民族团结“新引擎”。坚持把人才振兴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的内生动力,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重点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本土专业人才。吸引汇聚静宁籍在外优秀人才、成功人士回乡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群众、经济能人、行业能手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大力提升党员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锻造一批政治强、业务精、效能高、作风硬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举办全县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电视问政擂台赛,通过演讲比成效、介绍比经验、提问解疑惑,全面检视了练兵比武活动成效,示范带动广大干部积极投身民族团结事业,为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依托生态振兴,推动建设民族团结“新家园”。按照巩固、拓展、先行“三类村庄”和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暂时观望“五种类型”分类认定,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60个。精心抓建3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带动全县100个行政村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探索走出符合静宁实际的乡村建设路子。全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改建新建户厕1.3万座,清理农村垃圾2.9万吨、村内沟渠 3075 公里、农业生产废弃物3980吨,拆除各类乱搭乱建1.01万处,创建清洁村庄100 个,组织乡村干部和群众开展城市管理及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携手共建各族群众团结和谐共有美好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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