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1-01-2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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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平凉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69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维护与更新,其他业务科室、委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分管领导负责信息的筛选和审核,并进行保密审查。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广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自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目标和办理时限,形成了有人抓、有人管、各尽其责、分工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委网站发布信息360篇,其中,概况类信息77篇,政务动态类信息267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篇,维护专栏2个,解读类信息发布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次,平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讯息59篇。

是注重提升公开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职务调整、预决算、招投标、购买服务、资金计划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都积极主动予以公开。涉及网民留言、政协提案等事项,在前期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及时予以回复并抓好落实,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站查检、网络舆情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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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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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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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委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提高二是部门网站建设和维护缺乏专业人才支撑;三是信息公开方式和平台还需创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充实信息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和平台,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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