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展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践行使命担当

  • 时间:2025-11-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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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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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文,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灵台县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五届市政协委员、十届县政协常委。该同志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积极担当民族工作重任,紧紧围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文章,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的精神,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坚定团结共识,勇挑民族工作重担

灵台县主要有回族、满族、苗族、蒙古族等21个民族,属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是平凉市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区)之一。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鄢文同志讲党性、讲政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主义,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他讲责任、讲担当,无论是在乡镇工作,还是在县直部门任职,他都以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己任,准确把握乡情民意和民族工作特点,始终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区域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他讲团结、讲奉献,通过认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理念,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当中,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鄢文同志高度重视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坚持定期深入全县22个散杂居民族村开展调研研究,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5篇,在《凝聚》《甘肃民族》和国家、省、市主流网站发表理论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120多篇,获甘肃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成果二等奖1次、优秀奖4次,获全市统战统战政策理论实践创新成果一等奖1次,优秀奖6次。

心系各族群众,夯实共同发展基础

在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汇报协调,将22个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纳入了全县脱贫攻坚行动方案,联合涉农部门组织实施“助推民族区域发展集中行动”,累计争取“两个共同”项目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0多万元,实施新开乡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排水管网建设等项目6个,抓建“两个共同”示范点7处,整修硬化、砂化少数民族聚居村社道路32条80多公里,持续巩固拓展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用力抓紧抓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纵深推进“7+N”进活动,抓建各类示范点38处,培育打造城市社区“红石榴”互嵌式发展等典型5个。大力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建办民族团结进步展厅3处,指导中台镇康家沟村、百里镇杨新庄村等建立了村史馆。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灵台行动和“点亮乡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太阳能路灯3389盏,捐款捐物74.7万元。积极衔接争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为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社落实社会帮扶资金740万元,有效补齐了民族地区发展短板。积极整合部门力量资源,动员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参与民族村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企业帮村·商户帮户”、“寒冬送暖”、“新力建新功·温暖乡村行”等社会服务活动20多场次,筹集帮扶资金物资达90多万元,推动实现少数民族村社与全县一道整体脱贫,迈上了乡村振兴新征程。

忠诚履职尽责,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坚持把“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第一责任”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立足民族工作实际,从最基础的信访、维稳工作做起,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源头治理,全力推进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参与灵华高速、长王铁路、安家庄煤矿、灵台电厂等征地拆迁工作,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充分发挥民族干部的优势,对群众的反映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各族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协调乡村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3年来,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0多起,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0余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持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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