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6月5日,平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民族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时代背景、战略考量和实践价值,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把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深化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普法重点内容,持续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方式,常态化推动法律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要坚持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规范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全面贯穿融入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能力和水平。要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管民族工作原则,加强民族工作队伍专业化、法治化建设,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撰稿:马明博 ;编辑:尉佳 ;审核:毛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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