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意识”出发,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家谈
从“三个意识”出发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平凉市民宗委副主任 秦永宏
按照“两个结合”的要求,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出发,做一个合格的新时代中国“新民”,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以国家意识为根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
国家意识是维系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纽带。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进程中形成了“五个共同”的历史认知: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共同缔造国家、共同书写历史、共同创造文化、共同培育精神,这种多元一体的格局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基。新时代的国家意识建设需把握“五个认同”的核心要义,即坚定各族群众对祖国、民族、文化、政党、制度的认同,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紧密相连。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需深刻把握国家意识的时代内涵。我国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坚持“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引导各族人民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意识,强化“共同家园是中国、共同身份是中华民族、共同名字是中国人、共同梦想是民族复兴”的集体认同。这种超越地域、血缘、信仰的共同体意识,构成了抵御分裂思想、维护国家统一的精神长城。
二、以公民意识为纽带,培育现代文明价值体系
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体现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个体与集体的协调。新时代公民意识建设需立足“民为邦本”的传统治理智慧,将“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转化为现代公民的责任担当。通过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树立“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践行“讲信修睦”的交往准则,形成“亲仁善邻”的社会关系。
在公民意识培育中,要注重传统伦理与现代法治的融合。既要继承“厚德载物”的道德追求,又要强化“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要保持“执两用中”的辩证思维,又要树立“守中致和”的处世原则。通过构建“富民厚生”的经济伦理与“义利兼顾”的价值导向,推动公民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上实现现代化转型。
三、以法治意识为保障,构建现代治理秩序
法治意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刚性约束。要坚持“为政以德”的传统智慧与依法治国的现代理念相结合,形成“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治理格局。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司法、培育法治文化,筑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底线思维,坚决破除“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历史困局。
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中,需贯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普遍联系、发展变化的辩证思维。既要尊重文化多样性,又要坚持“九州共贯”的大一统传统;既要保障信仰自由,又要防范极端思想渗透。通过法治手段平衡差异、化解矛盾,在“多元一体”框架下维护社会稳定。
四、以文化传承为脉络,激活中华文明生命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构筑精神家园的核心要素: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知行合一的实践哲学、守中致和的处世之道,这些文化基因为现代治理提供着价值支撑。要着力挖掘“大一统”传统中的团结基因,弘扬“和而不同”的文化包容性,彰显“天下大同”的理想追求。
在文化传承创新中,需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既要保持文明连续性,坚守“突出的统一性”特质;又要激发创新性,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通过建立“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范式,使中华文化成为滋养民族精神的不竭源泉。
五、以系统思维为指引,推进整体性建设工程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多维发力:在教育层面,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实践层面,要推动历史文化教育与现代文明教育相结合;在制度层面,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与社会治理体系。特别要警惕孤立、绝对、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坚持唯物史观和辩证方法论,用普遍联系的观点处理民族宗教问题。
通过“三个意识”的协同推进,最终实现“五个突出”的文明特质:以统一性凝聚共识,以包容性促进和谐,以和平性赢得尊重,以创新性驱动发展,以连续性维系根脉。这既是对中华文明传承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