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七抓”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今年以来,静宁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通过抓机制保障、抓宣传引导、抓典型培树、抓创建载体,抓改善民生、抓和谐创建、抓督促指导,谱写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呈现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抓机制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县、乡和各创建单位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创建工作办公室,落实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建立了室内外宣传活动阵地,分层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收集整理了详细的创建档案资料。积极争取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落实了创建经费,奠定了坚实的创建基础,形成了抓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
二是抓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坚持把线上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将传统宣传方式与新媒体网络宣传方式相结合,通过“互联网+民族团结”、文艺演出、主题征文、知识竞赛、专题宣讲、公众展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筑牢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三是抓典型培树,突出示范带动。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培育示范典型,全力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一街一厅一城一园”示范点。在全县大张旗鼓宣传近年来推出的省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大张旗鼓地评选命名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是抓创建载体,提升整体水平。以“丝路重镇石榴红、同心共筑中国梦”为创建品牌,大力开展“石榴杯”系列主题活动,实施“民族团结+党建”等“八项行动”,开展创建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等“八进”活动,在各中小学校推出社团活动、民族团结“n个一”活动,丰富创建载体,积极为各民族群众搭建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
五是抓改善民生,激发内生动力。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教育、医疗、就业等各项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乡村争取实施各类扶贫项目,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激发内生动力,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六是抓和谐创建,推动交融互动。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促进民族和谐、宗教和谐、干群和谐、军地和谐、政企和谐,形成了各族群众互相包容、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是抓督促指导,提高创建质量。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织日常生活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示范品牌。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动态管理、注重平时”的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年度报告工作重要事项,由县、乡两级创建办公室按照创建测评指标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跟踪问效,促进了责任落实,开创了新时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谱写了新时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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